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瞄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目标,努力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特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应聘对象
(1)“211工程”及以上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含2017年毕业的在校生);
(2)海外毕业院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毕业院校毕业生本科须为“211工程”及以上院校或武汉“城市合伙人”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附件2);
(3)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高技能人才。
2.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和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待遇
(一)对引进的国内外博士(后),学校将给予以下政策优惠:
1.办理国家事业单位入编等相关手续,协助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2.按优惠价购买由武汉商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造的商品房或提供人才周转房;
3.博士提供不低于10万元安家费,博士后提供不低于15万元安家费;
4.设立博士(后)专项科研基金,由引进博士(后)提出立项申请,学校遴选审批后安排5-20万元的科研基金;
5.具有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的,安排配套经费;
6.支持博士(后)申报武汉市政府博士生资助经费。
(二)取得突出科研成果另行奖励;
(三)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份,通过武汉商学院官网、“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等相关院校校园网站统一发布专项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人员于2016年11月25日9:00至12月1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进行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能应聘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由武汉商学院组织,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审查通过。
2.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6日9:00至12月1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12月1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在2016年11月26日9:00至12月1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及缴费人数须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缴费结束后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6年12月8日9:00至12月10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无法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在武汉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和高技能人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缴费结束后办理退费手续。办理免笔试手续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和高技能人才)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面试指标。面试由武汉商学院统一组织,于2016年12月份在武汉商学院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武汉商学院官网另行通知)。面试前,武汉商学院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武汉商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学生证、身份证、硕士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硕连读的提供院系证明)、职称证、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奖励证书,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免笔试手续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和高技能人才)可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并及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面试形式
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进行,专项招聘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半结构化形式进行。
(五)体检
12月下旬由武汉商学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人选中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职位计划。
(六)考核
12月下旬武汉商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武汉商学院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12月下旬对体检合格的,统一在武汉商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一)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2618011
(二)武汉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商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27-84791343
联系人:满老师 手机:18942909343
熊老师 手机:15871785803
邮 箱:whsyrsc@126.com
微 信 号:18942909343
单位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
邮 编:4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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