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经中共武汉市委批准,校党委决定于2021年5月召开中共武汉商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查中共武汉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审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选举中共武汉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五)选举中共武汉商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
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产生办法另行通知。
三、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经中共武汉市委批准,新一届党委拟设委员9名,提名候选人11名;新一届纪委拟设委员7名,提名候选人9名。
“两委”候选人产生办法另行通知。
四、工作进程及安排
1.2021年4月,选举产生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调研、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2.2021年5月中上旬,酝酿推荐第一届校党委会委员、第一届纪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委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讨论修改。
3.2021年5月下旬,召开校第一次党代会。
五、筹备工作组织领导
为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学校党委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分设人事安排工作组、代表选举工作组、会务工作组、会议材料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会议纪律监督组,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
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全校师生,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武汉商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